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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格直销 员(销售代表)的销售报酬

    

一、 荣格公司严格遵照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支付直销员报酬。

二、 直销员的报酬所得以其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荣格产品的金额计算。

三、 报酬总额(包括佣金、奖金、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)不超过其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﹪。直销员只有上述报酬,没有其它奖励。

四、 荣格公司根据国内物价指数及直销员的水平变化,订立并调整直销员获得报酬的销售额要求。目前,荣格直销员的销售额要求及其对应的报酬比率如下表所示:

销售额 ( 元 )
销售报酬比率
1-499
10%
500-2999
15%
3000-9999
18%
10000-27999
21%
28000-55999
24%
56000-83999
26%
84000-167999
28%
168000以上
30%
 
五、 所有销售报酬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法法规执行。 荣格公司承诺,如果出现涉及直销员报酬变更的,公司将依法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

荣格公司承诺,如果出现涉及直销员报酬变更的,公司将依法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
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

2012年7月1日